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广佛地铁公安网络及传输系统维护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佛地铁公安网络及传输系统维护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20-83157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21905、020-83521903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3157877
三、项目地点:广佛地铁佛山段。
四、项目概况:广佛地铁公安主要网络系统及设备,分2009年、2011年分两批次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目前多数设备已使用超过8年,接近过超过了设备的正常运行期限,接近或超过了设备使用寿命,部分设备已出现设备老化或故障状态。为保障地铁分局、下辖两个派出所(普君北派出所和海五路派出所)及其各下属警务室网络及传输系统继续发挥作用,为地铁安全运行及治安提供保障服务,需对广佛地铁公安及其下属各警务室的网络及传输系统、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以保障网络及传输系统365天X24小时全天候稳定正常运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广佛地铁公安网络及传输系统本次维护项目内容包括:
地铁分局大楼UPS系统维护、机房空调系统维护、室内线路及楼道交换机设备维护、政务网外网系统维护、广播监控系统维护,广佛地铁佛山段15个警务室、地铁分局中心机房、普君北派出所、海五路派出所等地铁分局各派出机构的网络交换机系统维护、MSTP传输系统维护和语音程控交换系统维护。(15个警务室为:魁奇路、季华园、同济路、祖庙、普君北、朝安、桂城、南桂路、雷岗、千灯湖、金融高新区、澜石、世纪莲、东平、新城东)及光缆进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招标控制价:275.95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1月 29 日至2019年 2 月 14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2月 15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2月 21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一。
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同类系统项目指:安防系统、技防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系统)。
4、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二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备案的资料)。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署名投诉,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投诉电话:020-83157877)。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angfometro.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单 位 :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