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广佛地铁媒体资源过渡经营期并招收一般代理的公告

       为配合广佛地铁媒体资源招商工作,我司前期设定2023年1月14日至9月30日为广佛地铁媒体资源过渡经营期,期间招收一般代理经营广佛地铁媒体资源。经研究,现延长广佛地铁媒体资源过渡经营期至2023年12月31日(广告发布合同签订期限顺延至2024年3月31日),其他代理政策不作调整。具体如下:

 

一、广佛地铁简介

       广佛地铁,是中国国内首条跨越地级行政区的地铁线路,起于沥滘站,途径广州市海珠区荔湾区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贯穿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广佛都市圈,止于新城东站,大致呈“厂字”走向。

       截至2022年12月,广佛地铁线路全长38.838公里,其中佛山市内21.475公里,广州市内17.363公里;共设置25座车站,全为地下站,其中佛山市设15座,广州市设10座,使用4节编组B型列车。截至当前,广佛地铁日均客运流量为58.6万人次,单日最高客流为71.8万人次。

 

二、过渡经营期一般代理准入条件

     (一)代理单位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代理单位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00万元(含)及以上;

     (三)代理单位应具有广告代理的营业资质(营业范围);

     (四)曾有地铁媒体代理经营业绩;

     (五)代理单位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保证金或出具履约担保函。

 

三、广告发布合同签订期限

       一般代理销售广佛地铁媒体资源广告的发布期限不得超过2024年3月31日。若2023年12月31日前我司完成独家代理招商工作,将提前结束过渡经营期,一般代理单位须无条件配合我司提前终止代理协议,并按照同等分成比例向新中选单位移交跨期的广告发布合同。

 

四、代理分成比例

       本次一般代理设置阶梯式分成模式:

     (一)正常模式:公司与代理单位按广告发布合同的总金额80%与20%的比例进行分成,其中80%归属于我司,20%归属于代理单位。

     (二)激励模式:若代理单位单个季度累计销售金额达130.51万元,则自下个广告订单起,按广告发布合同的总金额70%与30%的比例进行分成,其中70%归属于我司,30%归属于代理单位。

 

五、广告上下刊、媒体维护事宜

       过渡经营期间,由我司委托有关单位负责过渡经营期间线路内广告制作及上下刊与媒体维护工作。

 

六、媒体耗电成本

       过渡经营期间,由我司承担媒体资源的耗电费用。

 

七、业主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3158092;

       电子邮箱:liyiming@guangfometro.cn

 

 

如有合作意向,欢迎垂询我司。

特此公告。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