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20-831578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3157877

三、项目地点:广佛地铁佛山段

四、项目概况: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涉及佛山境内的15座车站、2座派出所和1座控制中心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升级为350TETRA数字集群,同时扩大无线信号覆盖范围,增加无线手持台数量。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广佛线一期佛山境内11个车站及区间,2个派出所,1个分局指挥中心以及广佛线二期4个车站及区间的公安无线通信系统、电源系统等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随机附件以及所需的其他材料的采购以及施工安装,全面负责所供系统的方案优化、产品设计、内外部接口协调、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存储、安装督导、完工测试、综合联调、试运行、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工作,直至通过业主最终验收,并应服从项目的协调、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招标控制价: 2811.48万元,其中一期的招标控制价2167.09万元,二期的招标控制价644.39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212日至2018223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212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223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

2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套(现金,且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自201211日至今有项目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无线通信数字集群系统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含供货清单)为准,合同须是与建设单位直接签署,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供货清单)

4、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二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署名投诉,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投诉电话:020-83157877)。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angfometro.cn)和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1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