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度电力交易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人现开展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21年度电力交易公开比选项目,招拟选取一名合格供应商服务本项目。

1.2 服务地点:广州、佛山市

1.3采购规模:本项目服务周期内采购预估规模为7000万千瓦时。

1.3 采购内容:选取一家具有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合法售电牌照的售电公司,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提供以下直购电服务:用户资格(含大用户和一般用户)的信息维护工作,交易、结算、数据分析,节能减排与能效管理优化等。

1.4 服务周期:自2021 1 1 日至20221231日止。

本项目为框架比选,本次框架比选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应答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单位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应答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如应答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应答人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比选。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是在中国(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且截止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方的成立时间不短于2周年,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能同时响应本项目的应答。

注:对于已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纳税人资格:应答人要求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之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一般纳税人”红色戳印;由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且加盖出具方公章;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一份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示例), 且加盖单位公章。

2.3信誉要求: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出现不良信誉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列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并且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查询到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应答人提供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示或发文扫描件(或复印件)。

2.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6关于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

1)供应商如出现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

2)本项目如涉及投标授权的,接受省公司统一转发的相关授权函。

注:以上资质文件/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请于2020112900分至2020116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网平台(http://www.guangfometro.cn/)进行比选文件领取,并把本公告附件《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dengqinghao@guangfometro.com进行报名

3.2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2083157885,电子邮箱:dengqinghao@guangfometro.com

3.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161000;地点: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以上情况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门户(http://www.guangfometro.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83157885

电子邮件:dengqinghao@guangfometro.com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广佛地铁门户(http://www.guangfometro.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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