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地铁2017年夏季品牌宣传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广佛地铁2017年夏季品牌宣传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广佛地铁2017年夏季品牌宣传项目

二、  业主: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58092

联系传真:(02083157888

三、  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市

四、  项目概况:

十五年,广佛地铁公司成立至今,创造一个又一个佳绩,作为全国首条城际地铁,一直在努力推动广佛同城梦。十五年,不仅仅是广佛地铁企业发展的历程,也是广佛城市发展的精彩写照。

为了继续推进广佛地铁公司的企业建设,提升公司的凝聚力,打造企业文化,同时,树立广佛地铁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广佛地铁公司在下半年将进行系列品牌宣传文化项目,以全新的营销策略及营销方式,进行创新品牌宣传组合,提升广佛地铁品牌形象。

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930日前,项目响应总价不得超过770000元人民币。

五、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7623日,上午9001000

六、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1号楼5

七、  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17623日,上午100011:00

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2.  经营范围涵盖文艺创作、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多媒体设计等至少其中两项。

3.  响应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人民币大于等于50 万元或等值外币。

4.  响应人应对比选文件说明的需全部响应的服务全部响应,而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服务进行响应。

5.  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业主或评审小组在任何时候发现响应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响应人的响应作废处理,业主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响应人的有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  响应人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响应资格。

7.  业主不接受响应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响应

八、  相应材料清单:

详见附件。

九、  响应方式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

附件:广佛地铁2017年夏季品牌宣传项目公开比选文件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