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设计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南府复[2020]17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设计

 

二、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工            联系电话:  020-83157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3157877

 

三、项目地点: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

 

四、项目概况: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设计包括以下范围: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U型槽、桥梁、路基段增设声屏障工程及相应改造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583.2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342.97万元,详见户需求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设计包括以下范围:

2.1工程可行性研究

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及地方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以及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2.2勘察、初步设计

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声屏障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甲方可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

1)编制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的声屏障(钢结构、吸声板、维护保养防坠系统、广告装饰板等)初步设计深度设计图纸。

2)编制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的声屏障所需的土建工程(包括路基段新建桩基、桥梁、U型槽结构改造、既有线安全影响评估等)初步设计深度设计图纸。

3)编制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的声屏障所需的机电及系统设备改造工程(包括照明、给排水及消防、FAS、无线通信系统等)初步设计深度设计图纸。

4)编制广佛地铁夏南车辆段出入段线增设的声屏障所需的临时工程(包括临时作业平台、临时用地及围蔽、临水、临地、临时交通疏解道等)初步设计深度设计图纸。

5)勘察数量:暂预估钻孔32个,钻深20m,具体数量按审批的勘察方案据实结算。

6)地下管线探测、建(构)筑物基础调查,测量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成果需达到政府有关部门(如国家及省市发改部门、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为:165.15712万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010310000202011423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

 

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人在20201031930分至202011416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报名30窗口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登记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把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一。

2. 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现金,且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资质,具体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设计综合甲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承担设计职责的成员须满足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承担勘察职责的成员须满足要求。

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联合体投标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2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6.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4 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注: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办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署名投诉,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投诉电话:020-83157877)。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angfometro.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01029